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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试点“直购电”最低限价为上网电价50%

时间:2021-07-13 02:08
       四川省经委日前下发《关于落实直购电试点工作的通知》,将直购电价格区间设定在上网电价的50%到95%之间。分析人士表示,直购电的方式将鼓励发电企业和大企业直接见面,电价方面拥有更大的灵活度,相对较低的电价将使川内的工业用电大户受益匪浅,支持相关企业迅速恢复生产

    直购电是指用电大户直接和电厂签订购电协议,电网企业只提供电网,收取电能“过路费”。直购电在2002年国务院印发的《电力体制改革方案》中就已经提出。方案指出,发展发电企业向大户直接供电的试点,改变电网企业独家购买电力的格局,这曾被业界看作打破电网垄断的标志。一般而言,大用户直购电比从电网购电价格更低。作为电力体制改革的一部分,直购电在全国的试点已经陆续铺开。北京、辽宁、内蒙古、新疆等都已提出要适时直购电试点的申请。经济自行进行的直购电试点并不为电监会认可,去年更是因被指扶持高耗能产业而全面叫停。    参照近几年直购电实际执行情况,此次四川省适时直购电试点设立了最高及最低限价标准。水电厂最高限价为批复上网电价(执行丰枯浮动后,下同)的85%,其中龚嘴、铜街子两电厂为95%;火电厂为批复上网电价的95%;水、火电厂的最低限价均为批复上网电价的50%。国家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》提出了结合直购电支持四川进行灾后重建。相对较低的电价使川内的工业用电大户受益匪浅,支持相关企业迅速恢复生产。    直购总电量90亿千瓦时    根据通知规定,今年7-12月,四川直购电总量控制在90亿千瓦时。其中,没有调节能力的水电站按全年发电量的14%调控,有调节能力的水电站按7%调控(二滩、冶勒除外);火电企业按全年发电量的8%调控。原则上,火电企业分月直购电量按总量平均分配在11、12月份实施,水电企业分月直购电量按总量平均分配在7-10月份实施。    参与直购电的水、火电厂,在安排调度计划时,按规定优先进入发电组合,在水电出现弃水时优先调度发电。四川省电力公司按旬向四川省经委报送发电机组基础组合方案。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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